【匡山书院一标三维校本管理】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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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试行) 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永远在路上,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教师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江油实验学校按计划启动班主任教师的三年一轮大培训,任科教师的五年一轮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 完善相关制度, 增强外派教师研训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公平性,使教师培训规范化、 制度化,特制定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管理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交流和培训。遵循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用的原则,派出培训、参赛、参会、交流或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依据有关规定具体安排,经校长(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交流、学习的有关细则 1.通知:学校按照上级教研师培门下发到学校文件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如文件未定具体人员,由教科室统筹安排推荐相关人员。其他部门或社会团体发送的培训文件、通知和教师个人接收到的培训信息均不作为教师培训学习的派遣依据。 2.推荐:外出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培训学习专业对口和全员培训、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室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并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纪律安全承诺书》,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若不在教科室填写登记表格、领取凭证、填写承诺书,以及不按相关规定上交培训资料的,费用不可报销。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作为晋级、评优等活动的依据。 5.经费:外出培训学习教师在参培过程中产生的培训费、车旅费、误餐费等费用按学校公务费用报销标准执行,在相应标准内全额报销,超出报销标准的,由参培教师自付。特殊情况下的培训花费由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 6.资料:外出学习活动中发放的所有资料,参培教师归校后上交教科室进行统一资料管理。外出学习活动中如有购买其他书籍的需要,须经学校同意后,教师可选择性购买,要求出售方开具发票,教师归校后须将所购买的书籍交教科室审验方能报账,所购书籍移交学校图书室,供教职工借阅。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 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的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和相关文件、软件、图片(至少一张培训现场并带培训主题的资料照片)、视频、PPT等培训资料交教科室,登记备案,领取教科室出具的报销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2. 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或心得进行审阅、存档,并提醒督促教师根据相关培训学时证明在绵阳市继续教育网上登记规范学时。 3. 教科室有权安排相关培训教师利用合适时间在教研组、备课组或全校中就相关培训成果做交流汇报、业务讲座,或把教师的培训成果发布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网络教育平台。 4.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学习报告体会等相关材料后,由教科室开具证明, 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相关报销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多与外地专家、教师交流, 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时,若凡缺勤达总课时数 1/3 以上者, 考核不合格者,或者给培训学员通报的,学校不给予报销学习费用 (以培训方反馈的信息为准)。 6.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行程(旅途)平安,并随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7.外出教师回校后,在教育教学行为上和思想观念上要有一定的变化和起色,若培训后依然维持原状,今后将减少外派的机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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