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微课题研究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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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堂海来源:江油实验学校

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微课题研究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微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增强微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微课题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微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

2.微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微课题是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周期短、切口小、自主灵活的特点。

二、组织实施

(一)选题申请

1.所有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微课题原则上每位教师都应该参与微课题的研究(一年内退休的教师可不做要求)

2.突出微课题研究贴近教师、贴近教学和"小而实"的特点,根据学科教育教学(或所从事的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如班主任、后勤、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内容,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自拟课题名称。

3.微课题研究者1-3人,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微课题研究者每只能申请一项课题参加省、市、县立项课题研究的教师,原则上不再申报微课题。

(二)立项及管理

1.学校负责对微课题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纳入校本研修内容;市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发展中心)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本研修工作的考核。

2.微课题研究者根据《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微课题研究手册》,填写立项申报书、研究过程记录、结题报告等。

3.各校微课题的立项、开题应在每学期第一月内完成,并报市教育发展中心科研规划部备案。学校微课题的开题可以打包以会议的形式宣布,也可以通过校内公示的形式宣布。各校成立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微课题评审校本专家组,负责对本校微课题研究的立项评审、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4.微课题按预期时间完成后,微课题研究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并同时提交《江油实验学校教师微课题研究手册》及相关过程性材料,报学校教务或教科室进行验收各校(园)组织域内(或校内)专家对教师报送的微课题结题材料进行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

5.经鉴定验收为“优秀”的微课题,将相关研究资料报送由市教育发展中心,市教育发展中心科研规划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验收,复审通过后由市教育发展中心颁发证书。

三、表彰奖励

每年市教育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在结题微课题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课题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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